为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琼人发[2021]145号)文件要求,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对象和范围包括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我校2023届毕业生。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放标准: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我院已完成对2023届214名学生和2022届20名学生的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工作,现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时间3月18日,17:00,具体申请人员名单见附件。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致电教科处,联系电话:0898-32115019。
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2023届毕业生及部分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名单公示.pdf